山东日前出台《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(试行)》,将超龄人员、职业院校(含技工院校)实习学生及见习人员、住院规培医学在读研究生、家政服务人员等四类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,解决了这些群体“受伤没保障、商保待遇低、保障难落实”的问题。